長榮家族內鬥「弟弟派」再敗訴!提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遭駁

▲▼長榮空108年股東會,董事柯麗卿。(圖/記者湯興漢攝)

▲長榮集團第二代次子、三子等人,不滿柯麗卿擔任董事長,提出民事訴訟,二審仍敗訴。(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家族兄弟內鬨持續發燒!已故創辦人張榮發的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不滿大哥張國華力挺的老臣柯麗卿,拿下「長榮國際股份公司」董事長職務,因此2名弟弟聯手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並聲請假處分。法院先前已經駁回假處分,一審也判決敗訴,2名弟弟上訴二審,高等法院8日二審仍判決敗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而後大房的三個兒子為了爭產而分成兩派,其中「哥哥派」是長子張國華、楊美珍夫婦及柯麗卿、戴錦銓等人,「弟弟派」是張國明、張國華、與張聖皓父子等,2派間有不少訴訟糾葛。

本案因長榮國際公司去年2月11日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哥哥派中的柯麗卿拿下董事長職務,並在7席董監事中,拿下3董1監;至於弟弟派則以張國明的「祥陽慈善基金會」拿下1席董事、張國政以「政慧發展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拿下1席董事、張國政親戚謝國獻拿下1席監事。因此弟弟派提出多件訴訟,企圖扭轉本次股東會決議。

其中本案乃弟弟派提出後,聲明撤銷該次股東會決議,並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凍結董事長與董監事執行職務。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假處分聲請無理由,因此駁回弟弟派的聲請;至於本訴部分,一審法院最後也以股東會的召集程序、決議方法,並未違反法令或章程,董事會由有權召集之人所召集,從而,股東會決議「推選柯麗卿為董事長」有效,駁回弟弟派之訴。

弟弟派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8日宣判,仍認定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弟弟派之訴,本案仍可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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