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青年發言人轟李眉蓁「不敢批評香港國安法」:是在畏縮什麼?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圖/記者洪正達攝)

▲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圖/記者洪正達攝)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授權香港警務處長,必要時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相關資料,否則可罰款甚至監禁。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8日強調,若順利當選市長,這種公文寄到高市府來,「我就用碎紙機把它碎掉!」對比國民黨對手李眉蓁稱中華民國不至於收到這種公文,陳其邁青年發言人林尚毅痛批,「國民黨在畏畏縮縮什麼?」

港版國安法明訂「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相關資料」,若不從可罰款甚至監禁,引發外界關注藍綠陣營態度。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以「這個問題應該由民進黨來回答」迴避問題,遭到民進黨砲轟。民進黨強調作為台灣的民主政黨,要配合惡法傷害香港民主,答案很清楚就是「不可能」。

陳其邁8日表態,若當選高雄市長,高市府若收到這種公文,「我就用碎紙機把它碎掉!」李眉蓁方面卻稱中華民國不至於收到這種公文,當市長一定公開透明。

中山大學前學生會長、陳其邁青年事務發言人林尚毅對此相當不以為然,反問李眉蓁,「一下說不會收到?一下又稱會公開透明?您確定這樣的發言沒有邏輯矛盾嗎?」

林尚毅指出,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寫明「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實施細則明訂「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向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資料」。

林尚毅說,國安法等於賦予香港政府權力,限定日期,限定格式,命令台灣配合。台灣人不僅難以接收台灣這麼被矮化,也沒必要配合港版國安法。

林尚毅痛批李眉蓁,還是市議員卻自稱市長,搞不清楚狀況,也說不清楚話。「倘若您真的想公開透明,那港人及市民的安全誰來負責?」林尚毅質疑,「李眉蓁在香港議題,市政問題,真的做好準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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