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市長羅雪珠,在職期間因違反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之規定,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審理。(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首任女市長羅雪珠,日前遭監察院調查,在任職市長期間兼營1間園藝社長達1年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依法提案彈劾,將她移送公懲會審理;對此,羅無奈表示,是自己的疏忽,尊重調查結果。
這間園藝社設立於1985年3月,專營花卉、盆景批發買賣,於1988年9月18日起負責人登記為羅雪珠,直到2020年1月7日才申請歇業,但羅在2019年12月就已經上任市長,所以有1個多月的兼任期,因此才會遭到監察院的彈劾。
羅雪珠指出,這間園藝社10多年前在她當選市民代表的時候就已經改為服務處了,但一直沒有將負責人的身分改作他人或是辦理歇業的登記,更不清楚有這種規定,但確實是自己疏忽了,不管調查結果如何,都會尊重監察院的調查結果。
監察院也表示,羅雪珠所犯核屬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所定「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其行為易使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將導致公眾喪失對其執行職務之信賴,有予懲戒之必要,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依法懲戒。
►新北婦登苗栗加里山滑倒受傷 警消「輪番接力」2小時抬下山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