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搭霸王車還拒絕補票。(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陳羿妏/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陸姓男子為了拒付46元車資逃票,賠上將近1200倍的代價。陸男2018年12月21日晚間,以皮夾遺失為由,向站務員、列車長稱會請朋友補票,拒絕補票,隨即在「無人看管站」永靖站下車,遭台鐵舉發。對此,彰化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得利罪,判陸男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5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陸男2017年4月間才因為未購票就搭車,遭台中地院判罰金5000元,孰料,事隔一年後竟再度於台鐵搭霸王車,他先於斗六站向站務員稱皮包遺失,「到員林站會請朋友補票」,順利蒙騙溜進站上車後,結果區間車的列車長要驗票時,他再以相同理由拒絕補票,鐵路警察獲報後,隨即前來現場處理,才揭開陸男多次逃票的前科紀錄,事後遭台鐵舉發免費搭車之詐欺意圖。
▲男子逃票累犯遭判拘役,為了46元而賠上千倍代價。(示意圖/記者李宜秦攝)
陸男雖辯稱,當天錢掉了,沒有詐欺犯意,不是故意騙的,但是不被採信;法官認為,陸男無意購票卻搭霸王車,經發現後又拒絕補票,觀念顯然偏差,詐得利益價值雖然不高,但根據先前的判刑紀錄,認定陸男逃票犯行,最終彰化地院判陸男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5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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