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駁斥「口譯哥們登堂入室」:機要人員根本不是討論範圍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有藍營人士質疑,相關修法破壞用人取才精神,「口譯哥們登堂入室」。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12日怒批相關說法是惡質操作,強調該案僅在徵詢意見階段,而且「機要人員根本不是討論範圍」。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國民黨推薦學者、世新大學兼任副教授桂宏誠質疑,政府機關原任用的都是經國考及格公務員,如果是臨時約聘只能任用1年,之後若還需求就辦理考試。他質疑2019年外交部任用「口譯哥」趙怡翔出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打破該職務由考試及格專業外交官出任規矩。修法是不是要進一步擴大類似作法,造就更多口譯哥?

桂宏誠稱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明定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升遷、褒獎法制事項,法制權屬試院而非政院,這樣做是違憲行為。

對於「口譯哥們登堂入室」說法,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相當不以為然,他強調,這個案子還沒到政院,僅在徵詢部會意見階段而已。但政務人員和機要人員,不是這個專業約聘人員法制化討論的範疇,已經提醒過但相關媒體卻仍然拿這趙怡翔、林子揚做新聞操作標的,非常不恰當

事實上,人事行政總處已經澄清,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會取得公務人員身分,草案指涉對象也僅限研究、文教館所、科技等特定領域,不會擴及一般行政機關。

人事行政總處指出,第一、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會取得公務人員身分。但研議讓已工作一定時間且具有一定學經資格條件聘約人員,經審查後得以擔任或兼任特定領域,如研究、文教館所、科技,某些有職稱的職務,不會擴及ㄧ般行政機關。

第二、這是為了將現有約聘雇人員制度的權利義務更完整的法制化,也是立院所關心的課題。第三,權利義務法制化內容,包括如何公開競爭遴選、不同等別所需具備資格條件、薪資、工作考核、終止聘約、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規範、參加勞保和勞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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