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藥性侵女子,還辯稱是對方主動脫衣,法官判刑7年4個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男子阿傑(化名)透過朋友認識女子小妍(化名),竟趁機在柳橙汁內下藥,待小妍喝下陷入昏睡後,性侵得逞。法官審理時,阿傑否認犯行,辯稱是小妍主動脫光衣服,2人才順勢發生關係,但小妍指證歷歷,且尿液也化驗出藥物成分,法官因此認定阿傑犯行,將他判刑7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從事人力工程的阿傑2018年間透過朋友介紹而認識小妍,2人初次見面時並未有太多交集,直到同年9月,阿傑邀約友人一同到小妍家聊天,但因友人突然有事,阿傑於是獨自前往。
過程中,阿傑帶了2瓶柳橙汁,其中一瓶摻入了FM2,而當天小妍因工作忙碌,沒有吃晚餐,又飢又渴,一看到柳橙汁便直接喝完,沒想到卻漸漸陷入昏迷,被阿傑攙扶進房性侵得逞。
小妍甦醒後,發現阿傑已離去,內心有疑慮的她於是查看自家客廳的監視器,發現自己昏迷後的狀態,但卻完全想不起來事後發生何事,於是打點話給友人,才從友人口中知道自己神情恍惚,且臉色通紅,到醫院求診後,才驗出尿液中還有FM2成分,因此對阿傑提告性侵。
不過,阿傑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安眠藥是朋友給他的,一次給了3顆,他之前吃了2顆,剩下一顆就放入柳橙汁中,但本來他自己要吃的,卻不小心拿錯,讓小妍喝下,而性侵的部分,是小妍自己主動貼上來親吻,還把衣服脫光,2人才發生關係。
由於小妍與友人指證歷歷,以及監視器畫面佐證,法官審理後,不採信阿傑說法,怒斥他的辯詞「均悖常情,難以採信」,並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阿傑7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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