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歐力源1997年兩度性侵女乘客,假釋出獄後, 竟又剪斷電子腳鐐搶劫台北檳榔西施。(圖,資料照/記者蕭可正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男子歐力源於1997年間,駕駛計程車二度性侵女乘客、搶劫財物,經法院判無期徒刑確定,不料歐男2017年假釋後,竟在花蓮住處破壞監控用的腳鐐,於2020年3月3日凌晨,搶劫台北環河西路檳榔攤後逃逸,警方於當天在高雄將他逮捕。士林地院7月14日判歐男8年徒刑。
歐男於1997年間,將一名20多歲的女乘客載至內湖偏僻暗巷,持刀威脅性侵得逞後,假意要載她回去,卻又繞到陽明山上二度性侵得逞,並搶走她身上的現金,經法院審理後,判無期徒刑確定。
歐男在2017年假釋後,竟於2020年3月2日晚間,在花蓮住處破壞監控用腳鐐後,並於3月3日凌晨,持刀搶劫在台北環河西路、獨自顧檳榔攤的邵姓女子,得手5000元後一路向南逃逸。
▲歐男搶劫得手後,一路南下逃逸,警方最後在高雄將他逮捕。(圖,資料照/記者吳奕靖翻攝)
歐男假釋後,依規定須配戴電子腳鐐受監控,花蓮地檢署於3月2日晚間,發現歐男訊息異常後,隨即通知派出所、地檢署觀護人到歐男住處查看,才發現他已用砂輪機破壞腳鐐逃逸,警方一路追捕下,於3月3日在高雄岡山、燕巢交流道附近將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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