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過去有多項前科,去年11月30日因為酒醉路倒受傷,送醫治療卻對鍾姓醫師甩巴掌,大鬧急診室,一審被依台中地院法官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他提出上訴並強調自己收入微薄,希望減輕量刑或諭知緩刑,結果被法官打臉,確定敗訴。
▲陳男酒醉路倒,被送到醫院還甩醫師巴掌。(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陳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只有國中學歷,智識程度不高,至今單身、無子女,平時都在工地工作,收入微薄、生活困苦,卻因為酒後大鬧急診室被判刑,「我只有一次揮打行為,犯罪手段和造成的損害輕微」,事後也向鍾姓醫師道歉,一審量刑顯然太重了,希望能撤銷原判決,改判處2月有期徒刑並諭知緩刑。
不過,法官認為,陳男過去有傷害、妨害公務等前科,素行非佳,明明是酒後自己路倒跌傷,卻質疑醫院的救護方式,醫師耐心解釋說明,還出手毆打,一審判處3月徒刑,且得以易科罰金9萬元,並無悖離比例原則。
法官接著指出,陳男過去犯下的妨害公務案件,也是因為酒後情緒控制欠佳所致,如今同樣因為飲酒再犯,顯然缺乏自制力,況且他從偵查過程一直到出庭期間,都堅稱「當天喝很醉,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難認已知悔悟,最後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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