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大法院今(16)日下午2時(當地時間)駁回二審「當選無效」之判決,宣佈京畿道知事李在明(이재명)維持原職。
李在明2012年6月擔任城南市長時,疑涉嫌濫用職權,指示保健所(衛生所)長與精神科醫師,強制胞兄入住精神病院,然而到了2018年地方選舉前,在電視政見辯論會上卻矢口否認此事,被認為違反《公職選舉法》公開發表不實信息。
李在明一審被認定為無罪;然而二審時被判「當選無效」,須繳300萬韓元罰金。
2017年朴槿惠前總統遭罷免後,南韓舉行總統大選,李在明當時曾宣佈參選,並加入共同民主黨內初選,最後以第二名成績敗給文在寅,未獲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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