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正因為在應召集團擔任馬伕,而被判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akutaso)
記者林昱萱/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正」(化名)日前加入了某個應召集團,並在裡面擔任起「車伕」的工作,而其他應召站成員則會在網路上張貼色情訊息,引誘男客上門,接著再由阿正出面接送小姐。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阿正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正加入該應召集團後,與集團成員共同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交易行為,而媒介營利之犯意聯絡,在裡面擔任車伕,而他的同夥則在網路上刊登,「叫小姐、外送茶」、「來X他X他,缺很大,皮膚白潤身材好,臉蛋好看聲音嗲嗲的很會引誘你」等色情訊息。
對此,警方得知該訊息後,喬裝成嫖客並加入該應召集團的LINE,約定以5千元的價格與其小姐進行性交易,而阿正則在雙方約定時間之前,將小姐載到雙方約定的摩鐵,未料才剛上車沒多久,警方就立即表明身分,當場將兩人查獲。
對此,新北地院認為,阿正不思依循正途營生,為一己私利,媒介女子為性交行為為以牟利,敗壞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其於法院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因此依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得以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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