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劉男國道上殺妻未遂,還開車衝撞妻子,高雄高分院判他有期徒刑7年。(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2018年間與妻子發生爭執,一怒之下竟在國道上當著2歲兒子的面,拔出水果刀朝妻子猛刺7刀,逼得妻子跳車逃生,他見妻子跌落路面,竟還倒車輾壓,一審法院認為他惡性重大判刑7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以劉男自首為由減刑,改判7年。
判決指出,劉男2018年1月28日上午載著老婆及年僅2歲兒子準備從高雄市三民區一間診所回到仁武區的住處,過程中2人發生爭吵。劉妻見老公開車沿國道10號東向行駛,卻沒有下仁武交流道,察覺不對勁,趕緊詢問「車要開去哪?」,結果劉男回覆要回六龜老家問祖先,讓她感覺怪怪的,隨即打電話給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表示遭劉男挾持,請女兒報警處理。
劉男一聽氣炸,竟當著2歲兒的面子,拔出水果刀朝妻子猛刺7刀,導致劉妻左胸口、頸部、右上臂、肩部、手掌等部位都受了傷,劉妻見狀嚇壞,一見車輛通過燕巢交流道出口後,就打開副駕駛座車門跳車。但劉男仍不罷休,高速倒車衝撞摔落路邊的妻子,劉妻當場彈飛,倒臥路肩護欄旁,劉男見狀又開車朝妻子方向輾壓,導致妻子受有肋骨骨折併氣胸、第1.2.3.4 腰椎右側橫突斷裂等傷害。
▲劉男當著2歲兒子的面動手,車內鮮血四濺。(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所幸劉妻經送醫搶救後保住一命,劉男則在案發後前往旗山分局自首。雖然劉男辯稱,只是想拿刀刺老婆「給她一個教訓」,並沒有要殺人的意思,強調「我如果想殺人,怎麼會降低讓她跳車,我倒車是怕後面的車撞到老婆,才想要倒車擋住後面的車,不是想要撞她」。
劉妻在法院審理時表示,「我很怕劉男出來找我跟小孩,他一出來我們全家都要跑,我連一個家都沒有辦法住」,當庭爆哭。
一審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劉男的說詞,且認為他投案時沒有帶著兇刀,並非真心悔悟,而是為了減刑,投案後又有諸多辯解,決定不予減刑,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7年6月。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院認為,劉男先前就與妻子發生不睦,時常懷疑妻子有第三者介入,案發當日劉妻打電話請女兒報警,劉男受到刺激,一時衝動才會犯罪,事後因已鑄下錯誤向警方自首,水果刀雖然不見,但也只是證物不見,另外,劉男的辯解也是他的權利,因此認為自首減刑是有所必要的,改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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