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的媽媽拿鋸子殺死自己小孩。(示意圖/pixabay)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然而廣東惠州市35歲的宋女因對生活失去信心,萌生殺死4個兒女後自殺的念頭,她從雜物房拿了一把鋸子,用壓制鋸脖子的方式,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這名狠母的下場近日出爐了。
「阿公救命!」陳大爺2018年1月2日早上9時許,聽到大孫女小靜(化名)從房間傳來的求救,他立刻去推門,卻發現門被反鎖了,情急之前他拿了一根鐵棍將門砸開,下秒宋女爆衝出來,跑到外面的公路,而房內的一幕讓他倒抽口氣,2個孫子和孫女躺在床上滿臉是血,「我當時一下就懵了,不知發生了什麼。」
經過調查,原來宋女因對生活失去信心,萌生殺死4個兒女後自殺的念頭,案發當天,她將子女哄騙至房間,隨後到雜物房拿了一把鋸子返回房間並反鎖,之後對躺在床上的小兒子動手,先用左手按住口鼻,右手開始鋸脖子,直至斷氣不動,緊接著將大兒子拖近身旁,用同樣手法將他鋸死。
殺完2個兒子後,宋女轉向想逃走的大女兒小靜,持鋸子朝脖子下手,卻遭到極力反抗,這時陳大爺破門進入房間,宋女趁機逃離現場,所幸小靜並無生命危險,僅是脖子和雙手受傷。
陳大爺在證言中回憶,大約2010年宋女脾氣不好,經常為錢的事和丈夫吵,還曾拿刀威脅,這些年媳婦陸續從娘家拿了幾十萬元(人民幣),也不知道她拿錢做什麼,「有時我老婆說她幾句,她就罵我老婆還動手打我老婆。」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認為,被告人宋某某非法故意殺害他人,並致二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宋某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宋某某案發時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對宋某某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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