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臉書嗆機師妻「老公同意可以找妳陪產檢」 奪位戰結局神展開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在酒店工作的段姓女子聲稱遭華航張姓機師酒後性侵,卻因為犯罪嫌疑不足告不成,她一氣之下直接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沒想到反而被挖出各種曖昧對話,甚至還曾向張妻傳送訊息揚言要夫妻倆陪同產檢,最後被法官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高跟鞋,女生,OL,上班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段女與張男的對話內容用語都十分曖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下同)

段女在判決書中提到,張男2017年3月11日在小巨蛋附近的旅館對她性侵,「我因為酒醉,是由現場的李姓行政人員和楊姓、侯姓酒店經紀人扶下樓,張男跟楊姓經紀人說是我朋友,知道我的地址可以送我回家,還確認我包包中有家裡的鑰匙」,後來遭到性侵,張男向楊、侯兩人坦承的確是想占便宜,願意道歉,並給了紅包壓驚。

不過,楊男接受警詢時表示,當時確實有與李姓行政人員扶段女下樓,但侯男並不在場,案發後兩人有討論過此事,段女覺得遭到性侵,考量到事情是發生在下班時間,與公司無關,他請對方自行處理,從未主動打電話聯繫張男。侯男也證稱,「我沒有見過她,也不知道她是誰,事發之前我根本還不認識她。」

接著,段女聲稱案發返家之後覺得肛門刺痛,於是前往醫院就診,但檢查出來為痔瘡脫肛血栓塊破皮,難以當成是遭人性侵的證據;後來她又提出另一份診斷證明,醫囑欄記載「患者因為性侵事件而導致憂鬱及創傷後壓力症狀」,但開始治療的時間為2018年7月11日,距離案發時間整整1年4個月。當時檢方認為,導致身心問題的原因很多,加上她當時已被張妻提告妨害家庭,無法認定患病是否與性侵有關,因此不起訴張男。

▲女生,大腿,性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段女指控張男射後不理。

段女不滿無法提告,於是直接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然而,法官調閱兩人的信件、簡訊以及臉書、LINE等對話內容,發現她用詞十分曖昧,包含「我對你有感情…CJ(張男)我真的仰慕你,也很愛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讓我好好跟你道別好嗎?從沒一次好好說再見,我真的很難過,我不想以後遇到了,卻變成敵人」。

段女甚至曾透過臉書對張妻嗆聲,「張XX說孩子生下來再說!請問您意下如何」、「您先生張XX先生說可以找您陪同會診,確定不是騙人的,您認為呢」、「請問兩位要陪同會診嗎」、「小孩出世,我會把小孩帶到張XX面前」。

法官認為,綜合現有證據來看,的確難以認定張男有任何乘機性交的犯行,檢方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予以不起訴處分,並無不當,最後裁定駁回段女的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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