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鳳的兩名女兒都曾遭到阿哲猥褻。(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住在台南的小鳳(化名)在第一任丈夫離世後,帶著兩名女兒改嫁阿哲(化名),沒想到對方婚後性情大變,不僅會暴怒砸壞家中物品,隨著女兒逐漸長大,還會對她們猥褻,嚇得小女兒不敢繼續住在家裡,堅持住在學校宿舍,卻遭嘲諷是要勾搭有錢人,一氣之下決定不再容忍,並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鳳在判決書中提到,第二段婚姻生活起初很正常,後來阿哲變得十分乖戾暴躁,只要不順從他的意思,就會暴怒砸壞家中器物,甚至多次施以精神或言語上的暴力,等到冷靜下來又會乞求原諒,數次簽下契約書、切結書表示悔意,「我原本顧及家庭完整,給他多次機會卻不改本性,依然如故,讓我深陷恐懼之中。」
更讓小鳳無法忍受的是,大女兒逐漸長大之後,阿哲常常找藉口碰觸孩子的身體,有時還會撫摸胸部、下體等較私密的部位,她發現之後立即報警,後來因為丈夫苦苦哀求並保證不會再犯,才決定原諒,結果小女兒長大之後也遭到猥褻,嚇到不敢繼續住在家裡,堅持要住學校宿舍,「他竟然還對孩子冷嘲熱諷,說她們是要去做X、勾搭有錢人、給有錢人X」。
再也無法忍受的小鳳決定為了兩名女兒「硬起來」,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哲從調解至審理期間皆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足見雙方已經不具互信、互愛、互諒的基礎,夫妻情感喪失殆盡,雖然婚姻走到這一步兩人都有責任,但顯然是男方的責任較大,最後裁定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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