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集團遊說投資人當人頭向銀行借款,公司可按月支付利息,4年吸金上億元。(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涉嫌和房姓同居人、房女姊妹,以及江姓女子開設管理顧問公司,對外宣稱只要願意提供人頭,幫忙向銀行借錢,不但本息都由公司代繳,人頭還可月領1到3%不等的利息,過去4年內,違法吸金上億元,台北地檢署17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站,搜索並約談許男、房女等5人,全案朝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
檢調接獲檢舉,50多歲的許男和30多歲的房女同居多年,他們倆和江姓女子開設麗峰實業、彤昇管理顧問2間公司,由江女擔任名義負責人,透過業務尋找投資人簽訂借款協議,由投資人擔任不動產人頭,向銀行辦理增額貸款繳回麗峰公司,公司會負責償還銀行本息,另外再按月付投資人貸款額的1%當利息。
如果不想當房貸人頭,投資人也可選擇辦理信貸,同樣把向銀行借來的錢交給公司,坐收月息1~2%,若是投資人直接拿自有資金借給公司,最高可月收3%利息,而這些利息都由房女的2個姐姐負責計算支付,但有投資人因為沒收到約定利息,到調查局提告。
檢調估算,許男等人從2016年到2020年4月間,向10多名投資者吸金上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17日由檢察官楊冀華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站,搜索6個相關處所並約談許男等5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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