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沒錢繳!「閨蜜門」崔順實擁4千億房產卻拒繳200億罰金 刑期可能增加

▲▼崔順實是「閨蜜門」主謀,卻仍未繳出200億韓元罰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崔順實是「閨蜜門」主謀,卻仍未繳出200億韓元罰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因「閨蜜門」一案被罷免下台,其核心人物崔順實(現已改名최서원,韓媒推測漢字為崔瑞原)上月11日大法院終審被判18年徒刑、200億韓元罰金,然而即便一家名下持有超過總價4千億韓元不動產,直到14日繳納期限到期,仍未交出半毛錢。

根據韓媒《News1》,儘管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已寄送繳納命令書給崔順實,14日時限前仍未收到半分錢,而崔順實的辯護律師則聲稱「沒錢繳罰金」;對此,檢方將依法強制執行財產徵收,並調查出其他隱匿的財產,崔順實所持有的不動產、禮金,甚至是近期出版自傳的收入都會成為罰金強制執行對象。

若強制執行後,仍未繳納全額罰金,崔順實將被迫至監獄內的勞役場從事勞動服務,最長可達3年。

依據南韓《刑法》第69條2項規定,未繳其罰金者,將至勞役場從事1日以上、3年以下勞動服務;第70條2項則規定,若罰金超過50億韓元,勞動期得超過1千日。

不過若崔順實從事勞務活動,則其服刑自動停止,不算在刑期內。也就是說,崔順實原本的18年徒刑,還得加上3年的勞務活動,共計21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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