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台中居檢男趴趴走」…帶女友爽遊南台灣!民政局調查結果出爐

2020年07月19日 16:53

▲為搶救夜市業績,高雄市瑞豐夜市推出50元抵用券來振興             。(圖/記者吳奕靖攝)

▲網友爆料,張男在居檢期間趴趴走,與女友爽遊南台灣,還在瑞豐夜市打卡 。(示意圖/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李忠憲、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在台灣雖然趨緩,但居家檢疫14天仍然必須落實。有網友爆料,一名家住台中的張先生日前才剛從成田機場返台,依規定必須居家檢疫,但張男卻到處趴趴走,前往瑞豐夜市、小琉球打卡。對此,台中市民政局經調查,發現根本就是烏龍爆料,張男返國的時間是5月30日,早在6月13日就已完成居檢;民政局呼籲,民眾散播不實訊息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萬元以下,民眾提供任何資訊都應謹慎求證,以免觸法。

一名網友爆料,台中市張姓男子7月份自成田機場返台,依規定必須居家檢疫14天,但張男卻違反禁令,開心與女友爽遊南台灣,還在高雄瑞豐夜市、屏東小琉球打卡留下足跡,消息曝光後立即引發熱議。

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聽聞後對這一爆料內容存疑,表示居家檢疫者手機都有定位,一旦離開居檢場所,異常告警簡訊皆會通報警政、衛政及民政單位,各單位接獲通報後,即會共同前往個案居檢地查處,避免形成防疫破口;但民政局近日並未接獲相關通報,不太可能有居檢個案趴趴走、但民政局卻毫不知悉的情況存在。

但既然網友爆料指證歷歷,為求謹慎,台中市民政局仍立即著手進行調查,結果卻發現根本就是烏龍一場。吳世瑋指出,該名張姓男子是於5月30日返台,居檢日期至6月13日就已期滿,且該個案居檢期間並無異常情事,期滿後也已恢復自由身,暢遊全台各地皆無違法。

吳世瑋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產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罰款3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提供任何資訊都需謹慎求證,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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