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陷表決焦土戰 立院恐連夜處理至全案三讀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國民法官法 總召柯建銘 院長游錫堃 秘書長林志嘉。(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國民法官法》草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進入倒數,21日院會繼續處理《國民法官法》草案,不過由於處理速度緩慢,距離總條文數113條要完成三讀仍有一段差距,且22日為臨時會排定議程的最後一天,因此21日恐上演連夜表決大戰,民進黨團不排除連夜表決至全案三讀通過為止。

立法院於6月29日至7月22日召開臨時會,目前已處理完的議案包括前瞻二期預算籌編同意案、《農田水利法》等2件法律案,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考試院、監察院等3項人事同意權案,目前仍有《國民法官法》與華航、護照正名公決案尚未處理完畢。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司法院、行政院及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總共有113條條文,各黨團也分別提出草案版本,歷經3次朝野協商約保留100條條文,並送交院會處理。

立法院臨時會20日下午2時30分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經過二讀通過,確認法案名稱定名為《國民法官法》,由於各黨團皆提出修正動議並登記逐條發言,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於晚間12時宣布休息,並裁示21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歷經約9個半小時的討論,經過二讀的條文包括,確定法案名稱為「國民法官法」,而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

二讀條文也規定,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

立法院21日上午9時繼續處理《國民法官法》草案,經過二讀的條文包括,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期間,公司、機關應給予公假,以及進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採卷證不併送的制度等條文。

由於處理速度緩慢,且每條條文均有多位朝野立委登記發言,距離總條文數113條要完成三讀仍有一段差距,後續還將討論國民法官給予公假、卷證不併送及國民法官收賄罰則等重要條文。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完上午的會議後,下午已交棒由蔡其昌主持,民進黨團則不排除連夜表決至全案三讀通過為止。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