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送達10分鐘內,打了3通電話找不到劉女取消訂單挨告侵占,檢方處分不起訴。(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蕭筠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北市劉姓女子於4月間,訂購賣場商品叫了「foodpanda」外送,卻因外送員打電話找不到劉女使訂單取消,劉女不滿外送公司不退費提告侵占,士林檢方認為,本案是消費者與外送公司間的民事糾紛,且foodpanda也在劉女申訴後安排刷退至信用卡,日前處分不起訴。
劉女於4月10日下午,訂購家樂福天母店嫩薑、光泉純鮮奶、冷凍黑豬梅花火鍋片等物,共336元,外送員送到後,10分鐘內撥了3通電話找不到劉女,foodpanda便取消訂單,並依規定不提供退費。
劉女不滿付了錢沒拿到貨,又不能退款,對外送員提告侵占,並多次透過電子信箱、臉書向foodpanda申訴,foodpanda為避免麻煩,於4月26日安排劉女刷退至信用卡,士檢認為,本案屬消費者與外送公司的民事糾紛,並不構成刑事侵占要件,處分外送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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