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競選看板遭段姓女子塗黑破壞,此舉得挨罰6千。(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現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立委劉世芳於去年競選立委期間,在高雄市楠梓區的競選旗幟,遭一名段姓女子以黑色白板筆塗黑,事後,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後,旋即逮到段女,日前橋頭地院審理後,判段女罰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段女於2019年12月13日至16日晚間,分別多次跑到劉世芳設置於國昌里智昌街與勇昌街口的競選旗幟,將旗幟上的人物「劉世芳、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臉部、眼睛、牙齒全部塗黑,直到劉世芳報警處理,經調閱監視器,才揪出兇手是段女,由於此舉已違反選罷法、《刑法》毀損罪,事後檢方依法將段女送辦。
對此,段女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段女未能克制情緒,以理性方式處理糾紛,反而毀損劉世芳的競選旗幟,造成劉世芳財產上的損害,實有不當,橋頭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最終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段女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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