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過世」淚崩心痛!婆婆差點放棄保險金…專家曝重點:指定受益人有兩大誤解

▲AIA友邦人壽舉《婆婆》為例。

▲鍾欣凌主演的公視戲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收視創新高,劇中有保險議題供民眾反思。(圖/公視提供)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願意購買保險商品,卻常輕忽「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設定或變更,容易造成保障防護網破洞。AIA友邦人壽以公視電視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為例,點出劇中出現幾個民眾容易誤解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指定問題,同時提醒民眾適時做好「保單健診」。

AIA友邦人壽指出,常誤解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指定問題,包括是否該明確指定保險受益人、不清楚指定受益人與未指定受益人的差別、認為可以要求放棄保險理賠金等誤解。

▲AIA友邦人壽舉《婆婆》為例。

▲劇中婆婆以為媳婦將成為兒子身故保險金給付的「唯一」受益人。圖為飾演婆媳的黃姵嘉、鍾欣凌劇情畫面。(圖/公視提供)

問題一: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其實有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的分配比例

在《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劇中,婆婆在小兒子婚後不幸意外去世,因身故保險金給付問題,讓她回想起當初以小兒子為被保險人購買壽險時,保單受益人僅填寫「法定繼承人」;而在兒子婚後,她也沒有進行變更指定受益人,誤以為媳婦將成為兒子身故保險金給付的「唯一」受益人。

AIA友邦人壽解釋,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欄位填寫「法定繼承人」,即等同有指定受益人。當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會將身故保險金依照《民法》繼承編規定,依繼承順序與應繼分來給付保險金,配偶得與任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繼承。

繼承順位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父母親、兄弟姊妹及祖父母,且先順位均無人繼承時,後順位繼承者方得繼承;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2人以上時,按人數平均繼承,而配偶的應繼分依法規與不同順位繼承人有不同的應繼分分配方法。

劇中的小兒子與媳婦婚後並無小孩,且公公也早已過世,因此,根據《民法》規定,媳婦與婆婆將各獲得50%的身故保險金,而非依劇中所演將由媳婦一人獨得全額保險金。

AIA友邦人壽建議,在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可清楚指定特定對象、順位或比例,最後再填上「法定繼承人」比較全面。

▲「法定繼承人」有繼承順序與應繼分之分配比例。(圖/記者楊絡懸製表)

▲「法定繼承人」有繼承順序與應繼分之分配比例。(圖/記者楊絡懸製表)

問題二:要求某一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放棄保險給付金的繼承

劇中婆婆不甘心這張以兒子為被保險人、是自己繳費的壽險保單,因疏忽沒有明確指定身故受益人為自己,將讓媳婦獨得高達1000萬元的身故保險金,因此,她聯絡這位久未見面的媳婦,要求對方簽署放棄這筆理賠金的繼承宣告。

AIA友邦人壽表示,保險金的受償權與《民法》繼承權不同,就算法定繼承人同意拋棄繼承,保險公司基於保險契約,仍會給付保險金予指定法定繼承人,因此,即使劇中媳婦(配偶)放棄繼承,仍可領到丈夫的身故保險金給付。

此外,保險公司不會提供「放棄繼承申請書」此類表格。AIA友邦人壽說明,只有保單的要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提供「變更受益人」的申請,且要保人須於保險事故發生前提出申請,並經被保險人簽章同意。

AIA友邦人壽提醒民眾,每年都應該做一次「保單健診」,檢視相關法令與填寫是否需要調整;若原本保單指定之受益人過世,保戶也要記得更改保單的身故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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