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被分手,竟將女友私密照PO網,法官判刑2個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竟將女友私密照放上網路,還寫下,「真的好想要喔!好想被插插喔!」等不雅文字,被女友發現後提告。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犯行,並取得女友原諒,法官最後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阿豪(化名)原先與女子小君(化名)為朋友關係,直到2018年3、4月間,因小君與男友感情轉淡,轉而與他交往,但2人感情維持約3個月後,小君就提出分手,沒想到卻因此惹怒阿豪。
據悉,阿豪2019年10月15日得知小君要到台中大雅找朋友,於是前往堵人,並在同日晚間7時許,在網路上以匿名的方式發表文章「摸摸」,而內容提及,「真的好想要喔!好想被插插喔!只能先自己摸摸!」等,還附上一張小君全裸躺床以手觸碰生殖器的猥褻照供人欣賞。
案經小君提告,阿豪到案坦承不諱,也取得小君原諒,法官審理後依法判阿豪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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