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行用工業用鹽泡海鮮,再拿出來賣給消費者。(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柯振中、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大型傳統市場內的違法食品添加物案件,查獲不肖業者以工業用鹽浸泡海鮮食品,再販售給民眾,以此謀取暴利,逮回了洪姓負責人等4人,其中洪男以20萬元交保,其餘飭回。
台南地檢署先前接獲報案,指稱台南某大型市場內有不肖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再拿出來賣,因此展開調查。經過清查,南檢在業者的水產行內發現,業者以低價的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浸泡蝦仁、蛤蜊等生鮮,再販賣給攤商、餐飲業者、傳統市場的消費者。
據了解,工業用鹽沒有經過精煉,裡面含有亞硝酸鈉等重金屬,主要用來生產鹽酸、燒鹼,若貿然吃下肚,可能中毒、致癌,業者長期使用工業用鹽浸泡海鮮等生鮮食品,消費者長期食用,恐怕造成健康危害。
▼相關單位前往該水產行廠房查扣物證。
對此,南檢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喚洪姓負責人等4人,訊後洪姓負責人以20萬元交保,其餘人均飭回。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一公斤的工業用鹽約為3到5元,而食品加工用粗鹽價格約落在7到10元,兩者的價格相差2倍左右,而一般家裡烹調用的精鹽一公斤超過20元,價格更高。
東海大學食科系的盧姓主任說明,工業用鹽經過的加工手續少,裡面存有許多不確定的東西,食用鹽則經過許多加工,相對成本也會提高。
▼業者用工業用鹽泡海鮮,恐導致消費者吃了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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