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老師公然課堂上猥褻學生。(圖/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視覺中國)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安徽郎溪縣一名老師在教導書法時,竟然以「調整姿勢」為由,課堂上公然對16名女學生進行猥褻,受害人年齡大多未滿14歲,其中還有2人未滿12歲,變態惡行讓他因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9個月。
50歲劉姓男子被控2018年9月在一國小擔任書法教師時,在課堂上先後對就讀國小六年級的陳姓、姚姓、王姓以及祝姓4位女學生有猥褻行為,惡行被家長向學校舉發後,2019年9月轉任另一所學校擔任語文兼書法老師時,又以同樣方式猥褻班上12名女學生。直到同年9月29日,2名受害人向班主任通報劉男行為,學校才通報警方。
郎溪縣人民法院近來審理案件,認為劉男在公共場所猥褻未滿14歲者,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而由於其中1名學生已年滿14歲,他當眾強制猥褻的行為也構成強制猥褻罪,應當數罪併罰,一審判處猥褻兒童罪6年6個月、強制猥褻罪5年,考量其自願認罪認罰,所以從輕處罰,最後判處有期徒刑8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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