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連拍Tik Tok都需申請許可 網:PO貓影片就坐牢?

▲▼塞福丁(Saifuddin Abdullah)表示在馬來西亞所有的影音製作都需要通過政府來申請。(圖/路透)

▲塞福丁表示馬來西亞所有的影音製作都需要通過政府來申請。(圖/路透)

實習記者湯子暘/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部長塞福丁(Saifuddin Abdullah)23日在國會表示,無論是主流或私人媒體,所有在境內的影音製作都需要申請許可。塞福丁的言論,頓時在網上引起一片罵聲。反對黨議員黃書琪(Wong Shu Qi)亦批評,「政府正透過這項法律,使得影片拍攝在馬來西亞成為非法行為。」

據了解,此次風波是因為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在製作新一期101 East的節目時,與馬來西亞國家電影發展局(FINAS)發生爭執所引發。馬來西亞官員聲稱節目方未取得必要許可證製作紀錄片,半島電視台則反駁道,該節目自2006開播以來,每周都會播出一期亞洲及太平洋地區的深度紀錄片,以往都不需要申請相關許可。

▲半島電視台為製作新一期紀錄片在馬來西亞引起風波 

塞福丁在答詢中更進一步定義,包含電影、短片、紀錄片、廣告甚至中國知名影音平台TikTok在內,所有的製作者都需要申請許可。反對黨領袖安沃爾(Anwar Ibrahim)譴責他的行為,是在對包括半島電視台在內的所有媒體進行「攻擊和騷擾」。事後塞福丁駁斥,政府並無意限縮人民在社群媒體上的個人自由。

消息一出,有網民Zikri Kamarulzaman在推特上表示,在FINAS的規定下「嚴格上來說,你們都是罪犯。」

亦有網民戲稱,因為在網上發布貓的影片,他的姊姊可能得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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