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戀妻一走20年 他等到「報案派出所消失」才放棄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阿強(化名)1993年間在新竹縣新豐鄉某紡織廠工作,認識年紀比自己小很多的小美(化名),兩人交往之後決定結婚,沒想到1999年間妻子無故離家,他一直等到原本報案的派出所都被合併了,仍沒有結果,這才心寒決定訴請離婚,並在今年7月獲得法官判准。

▲▼老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強遲遲等不到妻子回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阿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小美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雖然兩人有年齡上的差距,但基於有人陪伴可以免於孤單,討論過後仍決定結婚,之後繼續留在紡織廠工作,直到退休才一起搬回尖石鄉居住、共同生活。

然而,1999年間小美突然無故離家,阿強遍尋不著也連繫不上,還曾在弟弟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警協尋,無奈20年來依舊音訊全無;不久前他再次詢問已經被合併的派出所,警員告知其實2004年8月間在台東曾找到小美,「但我不知情也沒接到任何相關消息,而且她被找到了也沒有返家與我同住,至今還是聯繫不上,我也不知道她住在哪裡」,最後實在等不下去,才決定訴請離婚。

▲▼老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離家後就與阿強完全斷了聯繫。

經過法院合法通知,小美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阿強的弟弟則證稱,他是在嫂子離家2年後才報警,可惜一直都沒有消息,如今兩人分居太久,就算真的找到人,恐怕也沒辦法繼續維持這段婚姻。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小美無故離家之後從未回去,也沒有再跟阿強聯繫過,考量到雙方主觀上都已無意維持婚姻,感情淡漠、破綻加深,難以期待還能繼續共營夫妻生活,最後裁定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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