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婦人偷割3顆花椰菜遭罰18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婦人看田裡花椰菜長得漂亮,便帶著鐮刀到田裡割下3顆,農地主人發現辛苦栽種的蔬菜竟然被盜割,氣得報警抓人,婦人坦承一切,被彰化地院依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為了3顆花椰菜,遭罰18萬元,可真是划不來。
時間發生在今年的五一勞動節,婦人看農地的花椰菜種得好漂亮,便在接近中午時分騎著機車,載著鐮刀跟飼料袋下田偷割,人贓俱獲,被農地主人當場逮個正著,事後婦人原封不動返還花椰菜,但偷竊一切的行為已經觸法。
法官審酌婦人不思循合法途徑獲取財物,竟為一己私利,竊取他人財物,顯然缺乏對他人財產權應予尊重的觀念,又其所為本案竊盜犯行,是以攜帶鐮刀兇器,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甚不足取;惟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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