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佳里分局1名員警被控涉嫌性侵1名少女,被檢察官認為涉嫌重大被裁定20萬元交保候傳,佳里分局凌晨召開考績會記他1大過調職。(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佳里分局一名員警受理案件時認識一名單親媽媽,並被控涉嫌利用該名單親媽媽的女兒,向員警求助借錢的機會性侵該名少女。佳里分局接獲社工通報,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24日下午警方持搜索票及拘票將該員警拘提送請檢方偵訊,訊後以20萬元交保,警方25日凌晨召開考績會,將該員警記1大過調職。
據了解,佳里分局該名員警因辦案認識該名被害少女的母親,該名母親是1位單親媽媽,因而也認識受害少女,雙方也交換通訊軟體帳號相互連絡,近日疑因單親媽媽工作不順情緒不穩,該少女向員警求助,並開口借錢,該名員警被控涉嫌與少女共處一室時性侵少女,單親媽媽事後向台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報案檢舉。
台南市佳里分局防治組7月22日接獲台南市社工通報此一員警性侵案,即報告斯儀仙分局長,斯分局長指示以「不護短」的立場,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原則嚴查,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並依法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官指揮偵辦,及通報家防中心,經檢警調查,該員警否認有涉案。
台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劉修言日前接獲台南市警局佳里分局與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指稱該分局有員警疑似涉有性侵害案件,立即指揮該分局蒐證。承辦檢察官訊問被害人後,於7月24日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並開立拘票拘提該名員警到案,佳里分局於24日下午3時左右,依檢方指揮對該員警辦公室及相關處所執行搜索,並將該員警拘提到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訊,檢察官訊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於24日深夜諭知具保20萬元,並待相關檢體檢驗報告完成後持續深入偵辦。
佳里分局指出,涉案員警經台南地檢署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後,立即於25日凌晨召開考績委員會,認涉案員警言行失檢,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獎懲規定,先予以記1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並待司法調查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有關本案社會局於7月9日已接獲通報,並於同日立即指派社工員進行了解,該案已由社工員陪同被害人及家屬完成偵訊及驗傷,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中,後續社工員亦將針對被害人身心狀況進行評估,提供創傷復原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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