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十大槍擊要犯躲廣東二審仍判死緩 台商圈擴地盤、綁架黑幫大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曾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的小南門幫幫主「矮仔」黃建偉,潛逃大陸後犯下綁架勒贖案,最終在2018年間落網,並於隔年底被廣東珠海法院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他不服提出上訴,仍在今年6月30日被廣東高院裁定駁回。

▲▼昔日同為小南門幫要角,逃亡對岸多年的黃偉傑卻因李姓幫眾賴帳包養大陸妹策動這起跨海擄人案  。(圖/記者張君豪攝)

▲黃建偉(右)潛逃大陸,因為綁架李姓幫眾(左)被逮 。(圖/記者張君豪攝)

據了解,57歲的黃建偉因為身高僅155公分,而得到「矮仔偉」外號,過去曾對桃園當地立委、議員服務處開槍洩憤,2002年間發現包養的酒店小姐與小弟交往,還派人對小姐當街潑酸毀容,並追查小弟的行蹤,強行對小弟的舅舅淋強酸逼供,最後棄屍馬路。

後來黃建偉潛逃大陸16年,2018年4月在廣東珠海率領手下綁走赴陸觀光的李姓幫眾,索討3000萬贖金,被害人家屬透過地下匯兌管道支付2000萬餘元,他才肯把人質放走,但也因為犯下這起綁架勒贖案,最後在大陸被捕。

一審廣東珠海法院認為,黃建偉自2008年起開始招攬非法追債業務,在廣東省東莞市台商圈中宣稱自己是台灣「小南門幫」頭目,先後拉攏其餘被告人加入組織,用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取債務,獲取暴利,不僅多次犯下綁架案、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甚至導致一人死亡,2019年12月31日以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限制減刑。

其餘5名被告人則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7月。根據《澎湃新聞》報導,黃建偉不滿一審判決結果,提出上訴,但廣東高院在今年6月30日裁定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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