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被依法判拘役30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中報導
一名25歲有前科的男子「阿宏」(化名)日前到台中某處電梯前,趁著女子「花花」(化名)進入電梯後,強行按住電梯,並開始打手槍,誇張的行徑讓花花當場嚇壞,趕忙報警處理。對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犯公然猥褻罪,累犯,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宏日前才因販賣毒品案件,被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確定,怎料他執行完畢後卻仍不知悔改,基於意圖使人觀覽之犯意,於5月某日晚間9時許,尾隨花花到電梯口,趁著對方要進入電梯時,伸手按住電梯門。
阿宏按住電梯門後,不僅無視傻眼的花花,還直接將褲子脫下,將生殖器裸露出來,並用手不斷搓揉,做出公然猥褻之行為,而花花見狀,嚇得趕忙報警。對此,阿宏於警詢、檢察官調查時皆坦承不諱,且有監視器翻拍畫面得以佐證。
對此,法官認為,阿宏在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電梯口,公然裸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已經造成花花驚嚇、心理之厭惡,並有礙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屬不該,惟念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審酌其學歷、職業、家庭狀況後,依法判他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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