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一度瘋傳菲律賓媒體報導的一條線比基尼逛海灘新聞。(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記者劉昌松、羅志華/台北報導
林姓女子去年在菲律賓長灘島穿著「一條線」比基尼逛街照,被婦產科名醫鄭丞傑轉貼遮臉照在臉書po文,用60個字評論時代變化太大,「想看女生的內褲,得扒開她的屁股」,結果被林女控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29日處分不起訴後,鄭丞傑受訪感嘆時代變遷:「這是時代潮流(內褲外穿)的話,我也可以接受」。
鄭丞傑為了評論「一條線」比基尼挨告後,因正檢察官排定開庭時,正好有排手術而請假,他29日得知獲得不起訴後,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表示,當時po文不是針對個人,「只是針對時代變遷,有些感慨,小時候被教育,內褲不能露出來,現在內褲外穿成為一種流行,只是講出這種時代變遷,個人相當開明,這是時代潮流的話,也可以接受。」
▲名醫看了相關報導,感嘆時代變遷,挨告公然侮辱。(資料照/翻攝自臉書/Winston Rabe Pagaura)
台菲媒體和網路在2019年10月間,蜂擁報導討論林姓女子在菲國長灘島因穿著挨罰事件,13日下午鄭丞傑個人公開臉書頁面上,轉貼林女和男友的照片,並po文「我們小時候想要看到女生的屁股,得扒開她的內褲,現在的男生想要看到女生的內褲,得扒開她的屁股,時代的變化實在太大,我們也只能適應它了」,60字評論再次引起網友熱議。
林女不滿遭公然侮辱提告後,檢察官認為,鄭丞傑轉貼的照片中,林女臉部已經被用圖示遮住,無法辨識身分,且鄭的發言內容,主要是在陳述對時代變遷的觀察,並無謾罵情形,因此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鄭。
此外,林女還控告1名網路媒體記者,以及臉書粉專「子迂的蠹酸齋」管理人,也涉及公開她的護照、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涉嫌違反《個資法》,但檢察官調查,記者和粉專管理人都是引用、附上外國媒體報導連結,這些外媒都是合法經營,雖然直接引用確實不當,但也算是合法引用公開資料,尤其記者報導中也特別點出,外媒報導恐有違我國《個資法》,因此認為記者和粉專管理人犯罪嫌疑不足,29日一併處分不起訴。
【其他新聞】
3女愛上男神引混戰!她被罵:醜女、備胎 超狂未婚妻和前任慘涉2罪名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