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黃子倩、莊智勝/高雄報導
引爆高雄直播主之亂的網紅連千毅落網後持續收押,今判決結果終於出爐,高雄地院依6項罪名判連應囚7年,庭長楊國祥也坦承「確實屬中上刑度」;對比與連千毅互嗆的寵物店老闆「大仁哥」鄭又仁,僅遭判恐嚇一罪,刑期6個月,還可易科罰金,連千毅的下場可說是相當慘烈。
▲連千毅一審獲6項罪名,遭判囚7年。(圖/記者洪正達攝)
回首2019年9月,因一名女子在臉書PO文提及自己多年前曾遭連千毅恐嚇,鄭又仁看到後在底下留言聲援,不料卻因此遭到連的小弟嗆聲,雙方在網路上爆發激烈口角;當時鄭又仁還譏諷「連董來、連董去,笑死人」,雙方的衝突也進一步擴大到現實中,導致高雄市一連3天發生砸車、開槍、砸店等暴力事件。由於連、鄭2人都是小有名氣的直播主,也因此遭定調為「高雄直播主之亂」。
案發後不久,連千毅狼狽落網,被羈押在看守所期間,風波仍未停息,不但爆出直播賣假貨事件,還曾因申請購買掌上型電視機而引起媒體關切,雖然連千毅申購過程合乎規定,但看守所未避免風波進一步擴大,最終還是禁止連千毅看電視。
在羈押過程中,連千毅不斷遭開庭延押,渴望交保返家的他,在未與委任律師討論的情況下,於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庭中激烈為自己辯駁。委任律師葉銘進為此在庭上砲轟連千毅表現近乎「弱智、低能」。
而今全案偵結,高雄地院29日下午宣布判決結果,連千毅遭依6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8年55天,其中1年刑期、與55天拘役可易科罰金42萬元,應執行刑為7年;連千毅罪名包括組織犯罪判刑3年6月、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4年、剝奪他人行動自由5個月、2項強制罪分別判4個月、55天、以及毀損罪6個月。
▲「大仁哥」鄭又仁與連千毅挑釁、互嗆,同樣遭到警方逮捕,但一審僅獲判恐嚇一罪。(圖/地方中心攝)
而當時與連互相挑釁的鄭又仁今僅獲判恐嚇一罪,且刑期為6個月,還可易科罰金,對比連千毅一審7年徒刑,格外諷刺。稍早庭長楊國祥說明連、鄭2人罪名、刑期時,現場記者提問連千毅遭判7年是否過重?楊國祥也表示,連千毅不可易科罰金的罪名為組織犯罪3年6月、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4年,兩罪合併執行依法律規定最少定4年以上、7年6月以下,因此以定刑7年來看,「確實屬於中上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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