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不能購買保險套。(圖/網友a12141623授權提供,未經同意請勿隨意翻攝,以免侵權)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保險套不但有避孕的功用,還能降低罹患性病的機率,因此疾管署也時常呼籲民眾除了享受歡愉片刻,也要記得「戴套」注意安全性行為。不過,這名網友近期前往寶雅時,竟發現店家在販售保險套的專區貼出了「禁止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購買」的告示,讓他好奇詢問,「年輕人不懂事,不是更應該學習保護自己嗎」,不知為何未滿18歲不能購買。
一名網友日前在PTT的Gossiping板上,以「為什麼未滿18歲不能買保險套」為題發文詢問,許多青少年對性知識都不太了解,照理說更應該學會保護自己,「學生未婚生子對男女雙方都不好,可是又不能買保險套」,不明白為何買保險套還要檢查身分證,確保消費者已滿18歲才能購得。
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熱議,不少網友都留言表示,「叫你未滿18歲不要打X」、「啥時有這種規定了,以前國中都送這個當生日禮物」、「商家自己規定的,法律沒規定」、「以商家立場來說,會禁止是有可能的,畢竟家長太煩了」、「16歲可以打X不能買保險套」、「搶救生育率」、「有啥好禁的」、「所以未滿十八歲的少女可以購買囉」。
此外,也有網友指出,16歲的「女生就可結婚了欸」、「16(歲)可結婚,結了不能做,或只能生」,這樣的規定相當矛盾。
據悉,刑法規定,若與未滿16歲之男、女發生性行為,無論對方是否同意都會觸犯刑法;而在雙方情投意合的情況下,行為人未滿18歲時,則為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基本上只要雙方願意,16歲就發生性行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禁止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購買保險套只是治標不治本,與其訂出與法律矛盾的規定,不如好好教育性知識,讓青少年擁有正確的觀念,並為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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