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遭妻抓姦在床,事後竟辯送驗衛生紙上頭的精液斑是「口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苗栗報導
陳姓男子婚後10年出軌,與徐姓女子大談婚外情,2人不僅常在徐女租屋處幽會,期間更多次發生關係。2019年間某日陳妻忍無可忍,遂至徐女租屋處抓姦,並將沾有精液的衛生紙交由警方協助送驗。法庭上陳男與徐女皆否認偷吃,還辯稱精液是「口水」,法官審結不採信他們說詞,判2人須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姓男子與徐姓女子偷情2年半,期間他常至徐女租屋處與她發生性行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陳男2006年與妻結婚,孰料,他卻於2016年與徐女產生情愫,2人除了會一起出遊甜蜜旅行,那段時間陳男因持有徐女租屋處鑰匙,也常會去女方家與她發生性行為。
陳妻2019年間知情老公在外偷吃,同年6月中旬氣得質問老公與小三「妳們在一起多久了?」,陳男則坦承,「有啊,我有跟她在一起啊」、「兩年半到現在」等話。談判完隔日,陳妻與老公簽下切結書,要求丈夫不得再與其他女人通姦,否則要給她500萬元。
但就算簽了高額代價的合約,陳男仍沒有因此回頭,同年9月30日凌晨趁著載徐女返家之際,又再次與她發生關係。當日陳妻暗中安排抓姦,成功採得沾有2人精液、體液的衛生紙,同時也錄下先生僅穿一條四角褲,與徐女赤裸包裹棉被躺床的畫面,怒至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上陳男辯稱,當天徐女有吐,口水沾到衛生紙,否認妻子送驗的衛生紙上面是精液;徐女也以同樣說詞抗辯,表示自己有嘔吐。
苗栗地院審理時勘驗相關錄影畫面,認為倘若陳男是進房協助徐女處理嘔吐,怎麼會沒有開燈,此舉顯然有為常情,加上衛生紙上的精液斑送驗後,確實驗出陳男DNA,上頭另也檢出徐女DNA混合物,法官審結判定2人侵害陳妻配偶權屬實,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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