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董娘懷疑女總經理介入婚姻,竟公告野狗跟她不得進公司。(示意照/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某服飾集團負責人林姓女子,因懷疑陳姓丈夫負責的分公司總經理林姓女子介入她們夫妻婚姻,去年在公司張貼公告指出,「禁止野狗及林OO(總經理)自公告日起不得進入本棟大樓」。她雖辯稱是針對有廠商會帶貓狗,但台中地檢署認為強辯,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姓女子為台中起家的服飾集團負責人,其丈夫陳姓男子則擔任集團分公司負責人。林女與陳姓丈夫有經營權糾紛,她先否認丈夫負責分公司林姓女子總經理及台灣地區採購助理身分,2019年9月30日,林女在公司以董事長身分發布2份公告,內容提到,「林OO女士(指總經理)為與公司無關的第三人,為避免公司機密外洩,特此禁止她進出本棟大樓室內。公司職員也不得未經董事長同意,私下擅自帶她入內。違者依法追訴刑法侵入住宅、毀損、妨害秘密等罪。」另也寫明,「野狗及林OO女士自公告起,不得進入本棟大樓室內」,遭告妨害名譽。
林姓董娘在庭上辯稱,是因為廠商會帶貓狗來,才會公告。事後才改稱,因為陳姓丈夫與林總經理有不正常關係,就禁止他們2人進入。
承辦檢察官認為,林姓董娘在公告內並未提到廠商帶狗貓事件,顯然是懷疑林總介入他們夫妻的婚姻才如此做,依公然侮辱罪嫌將林姓董娘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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