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台灣站有可能因為OTT專法的實行,而被迫關站。(圖/歐銻銻娛樂提供)
記者邱倢芯/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日前公布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OTT專法),被大眾認為,此一專法就是衝著「中資背景」的OTT業者而來,最具指標性業者莫過於愛奇藝的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
在台灣擁有龐大會員數量的愛奇藝台灣站若是因為這項專法影響而關閉,勢必也將影響這些會員;對此,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表示,無論專法最後的定案為何,歐銻銻娛樂一定會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且就目前為止,愛奇藝台灣站仍持續提供用戶影視內容的服務,范立達指出,目前這些服務絕對不會中斷;不過若是遇到最壞的情況(立法完全禁止愛奇藝服務),那麼就會針對付費會員進行退費。
至於何謂「OTT專法」?根據NCC所公告的草案內容指出,這項草案有5章共20條,內容主要包括:納管與登記範圍、重要資訊揭露規範、禁止不當內容、自律規範與我國內容輔導獎勵措施等。草案內容特別針對非法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業者,例如提供非法大陸OTT業者電信設備或電信服務,最高可罰五百萬元。
▼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圖/歐銻銻娛樂提供)
對於草案的內容,范立達指出,就自己所知草案就有三種版本;在第一個版本時,當時的專法草案內容僅有十八條,內容所提及的都是OTT相關的法規內容。不過到了第二版本時,草案條款增加到十九條,多了要求電信業者不得提供網路機房給所謂的有中資背景的OTT業者,這條罰則為十萬至五十萬。
不過到了第三版,也就是日前所公告的版本,草案條款增加到二十條,後來所增加的,就是要求雲端業者有「主動阻絕」的義務,且這項法條的罰則就一口氣爬升到五十萬至五百萬。
「在所有的立法當中,最不好的就是個案立法。」范立達指出,所謂的個案立法就是針對特定目標、特定對象量身訂做的法規。
范立達表示,當初OTT草案出現時,外界都說是「愛奇藝條款」,但大家一定沒有聽過所謂的「騰訊條款」這樣的說法,就這些法規的內容來看,雖然不能確切地說OTT專法是個案立法,但其實個案例的意味很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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