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指控,補習班主任要女學童跪著走路 。(圖/記者陳豐德攝)
記者許力方、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有家長指控,小四女童在徐薇英文五股某分校補習班上課,24日因早餐沒吃完,課堂上不慎讓蔥油餅掉落地上,班主任發現後竟要她「跪著拿去丟」,家長事後調閱監視影片,淚PO文揭發陳情。教育局當天前往稽查,負責人坦承確有此事,遭開罰5萬元,還有6名員工未經核准,再罰5萬;若後續社會局確定不當管教,該員登錄不適任人員、不得擔任補教教職員工。
女童母親PO文淚訴,小四女兒因早餐蔥油餅沒吃完,要留到下午吃,卻不小心從抽屜掉出來,班主任發現後以為是上課偷吃,要她撿起來「跪著走路」拿出教室丟棄,女童回家後覺得遭當眾羞辱,不願再帶早餐去補習班。家長氣得跑到補習班調閱監視影片,證實女兒根本沒有上課偷吃,「她真的沒有做錯任何事,但是卻必須要遭遇這樣的處罰」。決定離班,並寫信陳情教育局。
▲班主任出面坦承,教育局火速到場調查 。(圖/記者陳豐德攝)
教育局接獲陳情時就表示,當天前往稽查,初步調查發現,女童將沒吃完的早餐放在桌下,負責人坦承有請女童跪著出教室,針對補習班對學生有損害兒少權益行為,卻未依規於24小時內通報,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將裁罰5萬元;現場6名教職員工,未報經市府教育局核准,將裁罰5萬元,並限期改善。
社會局表示,接獲教育局移送調查資料,將請呂姓負責人陳述意見,視情況行政政裁處,若確實有不當體罰行為,違反《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開罰6萬至60萬元。教育局說,若社會局認定有不當管教,將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並登錄全國不適任人員專區。
班主任30日出面受訪時表示,當天下午5時接近放學時間,有人在地上撿到蔥油餅,詢問多次都沒人承認,看整包幾乎都沒吃,後來有同學想起可能是女童的,他呼喊了4、5次,女童被叫來質問,當下就承認。
班主任得知是早餐後,一時情緒激動,便把蔥油餅丟在地上:「這應該是壞掉的,妳要不要拿去丟掉?」女童當下決定不吃了,他就斥責「妳自己跪著拿出去!走到教室門口站起來拿出去丟!」他自責地說,女童已來補習英文2年,平時上課狀況良好,事後有向家長致歉,很抱歉因情緒控管不佳造成不良示範及社會資源的浪費。
徐薇英文則澄清,公司與傳出不當管教的補習班是英文教材的合作關係,安親管理是補習班私自的行為,且本公司立場一項不認同不當體罰,後續公司將遵守教育局法規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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