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小丑妝」縱火害阿公灼傷送醫 台南逆孫裁定羈押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六甲區七甲街巷道內一處民宅,8月2日凌晨發生火警,造成屋內80多歲老翁受傷送醫,麻豆分局警方緝獲涉嫌縱火的被害人孫子26歲李姓男子,全案依公共危險、殺人、恐嚇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2日深夜11時多聲押,台南地院3日下午4時30分裁定羈押獲准。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指出,關於台南六甲縱火案,台南地院審酌被告對於檢察官聲請羈押事實坦承與否的態度,以及相關證人之證言、扣案證物、診斷證明書、現場及監視器翻拍照片等物,認被告犯縱火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被告有滅證及逃亡之事實,並審酌被告對現供人使用住宅放火,對民眾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權衡公共利益之維護及人權之保障,認有羈押必要,裁定被告應予羈押。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據了解,台南市六甲區七甲街86巷内1處民宅8月2日凌晨傳出火警,台南市消防局出動14車28人前往搶救,官田消防分隊人員從火場救出的80多歲老翁,意識不清,對痛有反應,雙腳18%三度灼傷,馬上以救護車送柳營奇美醫院急救,經查只有1人受困被救出,另1人在火警發生時已逃離火場,未受傷受困。火勢在消防人員全力搶救下,於凌晨0時24分左右撲滅火勢,但消防人員發現火勢是從外面機車起火再往內燒,起火原因不單純,警、消研判有人為縱火之嫌,麻豆分局調閱監視器影影像,深入追查始查出被害人26歲孫子李嫌涉嫌縱火後逃逸,並造成80多歲老翁受傷送醫。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方查出李嫌與家人發生家庭糾紛,導致李嫌心生不滿,8月1日李嫌又與家屬發生爭執後,揚言欲對祖父母、父母及居在在外地的5位姐姐不利,不久後祖父住家即發生火警,警方為了避免其他家屬遭受不利,警方緊急通知所有家屬至六甲分駐所保護人身安全,一直到警方在高雄逮獲李嫌後,確認安全無虞才返家。

▲台南市麻豆分局警方,查獲李姓男子涉嫌縱火,經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涉嫌重大,有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六甲縱火案被告李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放火等重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滅證之虞,諭知聲請羈押,台南地院3日下午裁定准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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