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林昱萱/新北報導
北市樹林區21歲的員警楊庭豪,於2日凌晨執勤時,遭一名17歲的少年高速撞擊,當場重傷昏迷,而肇事的張姓少年在母親的陪同下於3日下午到醫院探視,並不斷在外下跪磕頭。此外,張姓少年與母親4日再度抵達醫院,兩人一路雙手合十走來,想要進入探視,卻再度遭到拒絕。
▲無照少年在母親陪同下二度前往醫院探視。(圖/記者陳以昇攝)
回顧案情,楊員2日凌晨0時他擔服備勤,與2名同仁共3人分騎警用機車,沿路鳴笛開警示燈,準備前往支援打架糾紛,卻在行經大安路、俊英街口時,遭17歲張姓少年自側邊超速撞上,整個人當場噴飛重摔落地,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楊員已完全失去意識,趕緊送醫搶救,雖緊急救回,但因腦積水,無法動刀,昏迷只剩下3。
另外,經過24小時急救,楊庭豪3日晚間二次判定腦死,家屬忍痛同意捐贈器官,完成楊員的助人心願,遺愛人間,而院方也將於4日上午11時說明相關程序與判定過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