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大考簡章發售 學測指考不再寄考試通知、身障生考試時間延長

2020年08月4日 16:07

▲大學學測,考生準備考試。(圖/記者林敬旻攝)

▲「110學年度考試簡章」今起發售。(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大考中心今(4日)發售「110學年度考試簡章」。大考中心指出,簡章內容包括,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以及指定科目考試三項考試,考試相關之測驗說明、試務作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等事項均明訂於簡章中,請考生務必詳閱簡章內容。

針對110學年度試務作業調整,大考中心指出,為提升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針對特殊項目中之延長考試時間,除學測由各節以20分鐘為限調為以30分鐘為原則外,並增列考生如有超出英聽、學測、指考所訂延長時間原則之需求者,得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另增列診斷證明書開立之醫院層級。

▲大學學測,考生準備考試。(圖/記者林敬旻攝)

▲大考中心表示,響應環保與無紙化政策,各項考試不寄發考試通知。(圖/記者林敬旻攝)

另外,配合前項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延長考試時間之更動,學科能力測驗亦同步調整節間休息時間,各天考試下午第一、二節之間時間增加20分鐘。

大考中心也表示,響應環保與無紙化政策,各項考試不寄發考試通知,考生可於應考資訊查詢系統開放日起,至大考中心網站各項考試試務專區之應考資訊查詢系統查覽或列印,或以電話語音查詢。大考中心也對報名時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將以簡訊通知網路查詢連結。

至於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大考中心也增列「身心障礙證明」正本為應試有效證件。明列可攜帶入座之應試物品中,尺類與圓規等作答輔助工具之實物圖例及規範。因應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已全面採用MP3播放器由個別試場播音,調整部分違規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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