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同一張保單竟貸款11次 金管會開罰大誠保經120萬

▲▼金管會。(圖/記者紀佳妘攝)

▲大誠保經某通訊處勸誘保戶進行保單借款,再將款項追加投入到原本保單,金管會開罰120萬元。(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4)日公布新裁罰案,大誠保經某通訊處有8位業務員,勸誘81位保戶用自己的投資型保單辦理保單借款,再將款項追加投入到原本保單,由於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依法處以2項限期改正、併處120萬元罰鍰。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接獲民眾檢舉後,經查後發現該通訊處去年1月至10月期間,8位業務員共經手84張保單借款,其中81張保單有「借錢增加原保單保費」的情況,總共有296次借款動作,平均代款次數3.52次,其中有一張保單借款高達11次之多。

保險局指出,上述81張保單都是用安聯人壽的變額年金險來做保單借款,再追加到原先的保單內,增加保費及投資部位,但這是用槓桿方式來操作投資標的,連帶風險也會變大。

保險局也提及,業務員自行製作文宣鼓勵保單借款,但該招攬文宣未經公司同意,代表公司廣告、文宣控管欠妥的缺失,涉及內控問題,最後因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缺失、文宣管理缺失,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120萬元。

保險局提醒,消費者不要以這樣的槓桿方式來操作,因帳戶價值隨著市場波動,但保單借款的利息仍要負擔支付,但用槓桿方式操作,保戶所承擔的風險也會擴大。

另據金管會統計,今年以來迄今,未控管保戶借款再投保遭罰的案件共有16件,包含7家壽險公司(法巴人壽、安達人壽、南山人壽、遠雄人壽、安聯人壽、保誠人壽、第一金人壽)、7家銀行保經代部門(安泰銀行保經部、永豐銀保代部、兆豐銀保代部、台企銀保代部、一銀保代部、凱基銀保經部及遠東銀行保代部)、1家保經公司,其中一家保險公司法巴人壽被罰2次,累計開罰2,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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