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搞軌案發後,遭撞擊的「車廂遺體」破裂不堪。(圖/資料照)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藝人羅霈穎3日被發現陳屍於八德路的工作室內,檢警發現她床頭櫃放著一包「意妥明」(Etumine),目前正在調查是否服用藥物導致猝死。消息一出,就有網友發文點出驚人巧合,因為曾經轟動全台的「南迴搞軌案」,死者陳氏紅琛就是服用過量的意妥明和酒精,導致交換作用中毒死亡。
網友在臉書留言提到,羅霈穎猝死時和意妥明有關,15年前的南迴搞軌案也是意妥明!據悉,曾震驚全台的「南迴搞軌案」,死者陳氏紅琛的二次鑑定報告中指出,她的死因是服用過量的意妥明和酒精,導致交互作用中毒死亡。
回顧「南迴搞軌案」,從2004年10月開始,台鐵南迴鐵路陸續發生7次破壞事件,像是內獅車站北方的嘉和遮體附近,出現了不明鐵塊,兩個月後,該站南方鐵軌的潘多爾扣夾也遭到破壞,所幸沒有列車通過,但這讓台鐵繃緊神經,加強巡邏。
▲羅霈穎關鍵藥物「意妥明」,被診所院長指出,當年南迴搞軌案死者身上也有。(圖/記者黃彥傑攝)
2005年6月21日,從高雄開往台東的末班2057次自強號,行經內獅車站時,因魚尾鈑遭破壞而出軌,雖然列車只有出軌傾斜,但也造成旅客受傷;詭異的是,同年8月21日,台鐵的電纜線又莫名被破壞。
直到2006年3月17日晚上,台東往高雄方向的96次莒光號,行經內獅車站與枋山車站間,列車嚴重出軌,三節車廂翻覆至一旁蓮霧園,造成多名旅客受傷。在這起事故中,唯一喪生女乘客是名為「陳氏紅琛」的越籍配偶,與案發時也在火車上的李雙全是夫妻,這看似不幸意外,但在檢調一連串抽絲剝繭中,也讓恐怖「巧合」浮上檯面。
那天,陳女被送到枋寮醫院後,經檢查並無外傷,也沒有出血或骨折的情況,但保險起見,醫師還是將她轉入加護病房;怎料,隔天午夜12點52分左右,陳女突然陷入昏迷,接著失去呼吸心跳,雖然醫生進行急救,仍於凌晨2點45分宣告死亡。
原本檢察官並沒有打算屍檢,沒想到4天後,突然有了爆炸性轉折,先是有人向屏東縣警局檢舉,陳女有保高額旅平險,且李雙全前妻的死因也不單純,是遭毒蛇咬傷中毒死亡,讓李獲得保險理賠,這使檢調開始懷疑起李雙全,並展開密切調查。
讓人錯愕的是,在預定解剖大體的當天,李雙全於家中上吊身亡,後來檢警調查,若非他們介入,李竟可領到7100萬元的高額保險金,而且他也曾在台鐵工務段、運務段任職,確實有可能「搞」出這些事來。此外,還有一個關鍵,那就是李雙全的好友「黃福來」。
▲羅霈穎死因尚待查明,就傳出一說是「意妥明+酒精」致死,讓診所院長聯想到「南迴搞軌案」。(圖/記者黃彥傑攝)
當檢警找上門時,黃福來全盤托出一切陰謀,他指稱,李雙全以1千萬條件,找他參與謀殺計畫,由他負責破壞鐵軌,李則讓陳女喝下FM2,再注射蛇毒,好讓保險公司以為是意外死亡,但黃福來後來臨陣脫逃,也講明要退出計畫。更重要的一點是,黃提到,李雙全也找了李泰安參與計畫,甚至在案發前一天,李雙全還想請他幫忙載李泰安到犯案地點,不過被他給拒絕了。
有了這條重要線索,檢警立刻將目光轉向「案發當天也在車上」的李泰安,但調查、起訴的過程卻十分坎坷。由於檢警不是找到李破壞鐵軌的證據,而是依黃的證詞起訴,但「傳聞證據」原則上並無證據能力,所以也沒辦法證明被告有犯罪事實。
就這樣此案纏訟10年,終於在2016年3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維持更三審判決定讞,判處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也於同年8月31日,判李泰安與李雙全兩子應連賠償台鐵5096萬元,而李雙全兩子的部分,以其繼承遺產範圍為限。
值得一提的是,黃來福先前的「蛇毒說」,在解剖後被推翻,陳女體內並沒驗出所謂的蛇毒,最後高等法院認定,李雙全將含有酒精液體注入點滴,而當時陳女已攝入過量的「意妥明」,兩個交互作用導致中毒性休克,進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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