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郁芬。(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蔡文鈴/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涉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4日裁定80萬元交保,而黨部仍維持停職處分。對此,同黨台北市議員黃郁芬在臉書喊話,時代力量有諸多亂象,更應該嚴正面對,也列出4點檢討內容。
黃郁芬指出,徐永明涉嫌重大的「期約受賄罪」,不僅是7年以上的重罪;若是在法案推動上有與特定利益關係者不當接觸,藉由立委的職權圖利特定個人,並且期約收錢,等於是在告訴社會大眾「你只要有錢就可以決定法律怎麼訂。」
黃郁芬認「這是不對的」,且這不僅僅重創時代力量一直以來「反貪」、「公開透明」「自我期許高道德標準」的形象,嚴重破壞時代力量成立5年來辛苦建立的聲譽,也要撕除外界認為時代力量「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雙標標籤,重新找回大家的信任。
黃郁芬向黨中央提出四點檢討內容,如下:
1、在這次的涉貪收賄醜聞中,對時代力量的傷害,除了因為前主席徐永明涉案,更因為秘書長陳志明在未有具體事證,且未經深思熟慮的狀況下,竟主動對外表示有「對外借錢來發黨工薪水」,引發社會大眾強烈質疑,時代力量是可以藉口財務拮据便能以不公開的手段,隨手收取不明來源財產的政黨,更二度重創時代力量的聲譽。
如此明顯的失職行為已不再適任黨秘書長職位,亦應有自知之明,不宜再戀棧,讓黨中央可以更客觀公允的處理這一次的賄款風暴。
2、陳志明秘書長的發言,也彰顯了時代力量的財務規劃管理問題,時代力量自2016年以來,皆領有政黨補助款,照理說,時代力量黨務的日常運作,如:中央及地方黨部租金等空間成本、人事費用,應皆有政黨補助款得以支應,若財務有妥善規劃,應不足以發生「發不出黨工薪水」之情況。
政黨補助款等資源皆來自人民的納稅錢,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黨,時代力量應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相關經費使用用途、財務問題及未來該如何防範不再重蹈覆徹。並應徹查過去時代力量資金來源,若有不明來源財產應主動通報調查,以杜絕社會大眾對時代力量財產來源之疑慮。
3、在今日徐永明前委員交保時,本黨竟然有5位決策委員前往台北地院予以「接風送暖」、「準備零卡可樂」,在司法調查未釐清真相、且黨內紀律委員會也尚未完成內部調查程序前,此舉容易讓外界產生「時代力量決策核心力挺涉貪主席」之觀感,讓時代力量決策核心的改革誠意大打折扣。
4、邱顯智委員在接任時代力量代理主席時,曾明言將在兩週內提出時代力量的反貪廉政機制,但在上週的臨時決策委員會後,卻不見黨中央召開決策委員會研商能說服社會大眾的具體作法。
在此危急存亡之際,「我呼籲決策委員會應儘速開會,除提出反貪廉政機制的具體作法外,也應具體提出決策委員會全面總辭改選的具體時間、相關程序及時程規劃。」
立法院近日爆發收賄事件,6名跨黨派立委、前立委涉入其中。法院於4日作出裁定,8名被告中,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李恆隆等7人羈押禁見,僅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以80萬元交保。
代理黨主席邱顯智表示,紀律委員5日會將約詢徐永明到黨部說明,屆時會根據裁決作出決定;他也再次對支持者表示歉意,讓大家覺得擔心跟失望,之後會在兩週內,提出反貪廉政的具體步驟,讓外界台灣社會感受到時力對於反貪的決心,希望可以重拾對時力的信賴。
▲北院裁定徐永明80萬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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