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銷售女助理請生理假遭嗆「明天不用來」 雇主稱「她時常請假」仍挨罰

忙碌,上班族,工作。(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一名女子因請生理假被資遣,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於網路銷售公司的20幾歲女子,因請生理假遭到資遣,遭主管回嗆,「怎麼證明你是生理假?」、「既然要請假明天就不用來了」,氣得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公司喊冤指該女平時就時常請事假,造成公司營運困難,勞動局認定,業者不因以生理假為由將其資遣,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決定裁罰2萬元。

勞動局指出,申訴人在鼎恒有限公司公司擔任網路助理,負責協助網路銷售,到職近一年,今年3月向公司請生理假,主管嗆說「怎麼證明你是生理假?」、「既然要請假明天就不用來了」,讓她氣得申訴,但公司主張申訴人從到班開始即時常請假,或是沒有辦法配合工作處理,差勤穩定度讓公司困擾。

勞動局強調,在女性保護要求下,沒有理由不准假,雖然公司有准假,但公司認為該女造成營運困難,請生理假變成引爆點,不過當事人強調,因為自己身體不舒服,按照公司、法規規定請假,勞動局也認為,該女因請生理假被資遣,這是不利處分,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第2項,裁處2萬元。

勞動局也說,沒有特別調查請假狀況,但公司稱她常請事假,如果平常狀況工作不甚理想,影響公司運作,應回到勞基法做管理,如果因為請生理假,要她第二天不用來,是將勞基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混在一塊,因此決定開罰,並公佈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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