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黃永昌涉嫌利用親友人頭,自2009年起多次詐領助理費,初估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經新北檢調搜索、偵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押黃永昌夫婦。新北地院5日下午裁定黃永昌羈押禁見,黃妻則以50萬元交保。
黃永昌現年56歲,是新北市第7選區(土城、樹林、三峽、鶯歌)第三屆市議員,從2005年至今一路當選連任,已擔任4屆議員。不過,檢調接獲檢舉,指黃永昌從2009年就涉嫌以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金額初估超過2000萬元。
新北檢調4日發動搜索,約談12名被告、人頭助理及證人,也從住處、服務處等16處地點帶回相關跡證。檢方偵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押黃永昌及其妻子張淑玲,其餘人等則分別以3萬至5萬元交保。
新北地院5日下午開庭訊問後,考量確有串證之虞,裁定黃永昌羈押禁見。至於妻子張淑玲,無羈押必要,裁定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至於確切詐領金額,尚待後續進一步釐清。
由於助理補助費由議會編列預算支付,屬於公費,市議員涉嫌詐領早有前例。同樣是新北市,民進黨市議員王淑慧就曾涉詐385萬元,在今年6月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無獨有偶,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也涉詐1181萬元助理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兩案皆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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