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還與小亡互相討論性愛過程,綠帽夫發現後崩潰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人妻小花(化名)與同事小夫(化名)發生婚外情,不僅多次網購買禮物送對方,還買泡湯券,與對方甜蜜出遊,事後2人還互傳曖昧訊息,甚至討論性愛過程。小花丈夫發現後氣得對小夫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則判小夫須賠償小花丈夫20萬元。
小花丈夫主張,他與小花結婚10年,而小夫明知道小花已婚,卻仍自2018年1月起至2019年間與小花交往,而自此之後小花的行為舉止都相當怪異,經常半夜用手機回覆訊息,假日也會以朋友聚會為由而無法陪伴家人,信用卡卡費更暴增等,他才驚覺有異,而小花也在他的追問之下,坦承出軌。
小花丈夫表示,他事後要求檢查小花的手機,發現小花為了避免他起疑,前後6次網購禮品,並直接寄到小夫家送給小夫,另外還有一次是訂購烏來某溫泉館的2小時休憩券,而2人事後更互相傳送曖昧對話,甚至包括性愛過程等,讓他頓時頭頂冒綠光,氣得對小夫提告求償。
對此,小夫則否認與小花的姦情,辯稱他跟小花只是同事,並沒有交往,而他也不是小花丈夫所提的對話紀錄的當事人,是有人盜用他的照片、帳號使用等,且也不曾收過小花送的禮物。
不過,法官表示,現今社會權利意識高,而通訊軟體程式為了保護民眾的個資跟隱私,在建立及登入帳號時都會設立防偽或第三人登入,也會建立數道防線確認設定帳號及登入者的身分,如果有人要盜用小夫的帳號,會需要非常繁複的過程,才能盜用。法官認為,難以想像盜用者能經過如此繁複的過程盜用小夫帳號,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法官另外查出,小花及小夫的對話中常以愛心貼圖穿插於對話間表達感受,並談及,「「我愛你」、「非常愛」、「我真的很愛你,可以愛的無怨無悔」、「陪我」、「我願意愛你很久很久」、「想你」、「寶貝」、「抱」、「約會」、「情人節約會」、「精蟲衝腦」、「勾引」、「跟你做愛真的很棒」、「你很享受而且會很用心的服侍我」、「我說捨不得從妳嘴拔出來」等言語。
法官認為,從對話中,可以看出2人並非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的互動與交談,明顯就像是戀愛中的男女一般,且透過對話,也可看出2人的交往已有相當的時間,認定他破壞小花丈夫的婚姻,侵害小花丈夫配偶權,因此判小夫須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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