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燕巢工兵訓練中心。(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邱姓士官因懷疑投身軍旅的妻子尤女與另名軍通同袍呂男發生婚外情,遂悄悄登入妻子帳號,並截下2人私密對話求償20萬元。尤、呂2人擔心事跡敗露將影響軍旅生涯,因此同意賠償,同時要求邱簽下保密條款,如若違反將賠償200萬元。豈料事後邱男仍像部隊長官報告,導致尤、呂2人遭到部隊汰除,丟了職軍飯碗,2人因此憤而提告,並向邱求償200萬;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邱應賠償2人各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姓士官106年1月與尤女結婚(108年11月經調解後已離婚),但不久後邱旋即發現妻子在前往燕巢工兵訓練中心受訓期間,與同袍呂男過從甚密,邱遂於106年11月以電腦登入妻子LINE帳號,果真發現妻子與呂男親暱對話,當即截下並列印,同時揚言要將2人對話內容提報訓練中心,使2人受到懲處。
尤、呂2人眼見對話曝光,雖自認清白,但人言可畏,若遭到大肆宣揚,恐招致同袍異樣眼光、損及名譽,且軍中相當重視男女分際,如若對話內容曝光恐對工作影響甚鉅、飯碗不保,因此同意邱男要求,允諾賠償20萬元,並要求邱簽下和解書,同時訂立保密條款,若邱違反,須賠償200萬元。
豈料,邱男得到20萬元賠償後,仍擅自聯絡2人輔導長,並洩漏LINE對話截圖,最終導致2人遭到單位懲處,呂男無法繼續志願留營,須提前退伍;而尤女在任期屆至後,同樣無法繼續志願留營,雙雙丟了工作。2人不滿邱男違反保密條款,憤而提告,並要求邱履行協議賠償2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邱男嚴正駁斥,表示2人曖昧部隊裡早有傳聞,長官聞訊後展開調查,最終予以2人懲處,與他並無關係。但部隊輔導長警詢時卻表示,邱男106年11月、12月曾兩度致電,先詢問尤女是否有在他身邊,隨後才告知尤女已經許久沒有回家,並提醒妻子與某學員過從甚密等。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邱男舉動確實已經違反保密條款,但追究尤、呂2人弄丟飯碗主因,係因2人未遵守男女分際,斲傷軍譽因此才遭懲處;且保密條款中約定賠償金額200萬元,經審酌3人財力、資歷等實屬過高,因此判邱應各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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