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結婚本是一件歡天喜地的事情,但對江蘇的小鑫(化名)來說卻是一場噩夢。他與新婚妻子小穎(化名)結婚時,花光積蓄辦一場豪華婚禮,2個多月後妻子剖腹產生下女兒。然而,小鑫無意中發現妻子竟然隱瞞是愛滋病患者,讓他氣炸提離婚,並起訴婚檢機構。
▲小鑫結婚生女後發現老婆隱瞞愛滋病。(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據《寧波晚報》報導,24歲的小鑫在2014年冬天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同齡的小穎,兩人墜入愛河,半年後有了結婚打算。隔年7月底,他們一起到如皋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進行婚前檢查,各項檢查均顯示不存在不宜結婚的健康狀況,便滿心歡喜領了結婚證。
▲兩人確認婚前檢查沒問題後,領了結婚證。(示意圖/CFP)
2016年年初,小鑫按照農村習俗交付彩禮、首飾等,並舉辦一場隆重的婚禮,2個多月後小穎剖腹產生下女兒,他沉浸在初為人父的喜悅中,然而小鑫無意中發現妻子的手術記錄,令他如同五雷轟頂。
原來,小穎術前術後診斷內容中均記載她為HIV感染,在小鑫的追問下,她無奈道出隱藏多年的秘密,在婚前她早已得知自己患病,並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過備案,還曾因此做過中期妊娠引產手術。
突如其來的消息讓小鑫對婚姻徹底失去信心,女兒剛滿4個月時,他選擇與妻子協議離婚,他想起自己為結婚花光家中所有的積蓄,更是萬念俱灰。他認為,愛滋病屬於醫學上認定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檢機構未能檢查出小穎是HIV感染者存在過錯,侵犯自己對配偶身體是否健康的知情權,影響自己決定是否締結婚姻的自主權,造成結婚並花費巨額禮金的損失。
為此,小鑫一紙訴狀將如皋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訴至如皋市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婚檢機構賠償自己的彩禮損失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及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
▲小鑫對自己的婚姻徹底失去信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法庭上,婚檢機構辯稱,首先本機構依法取得執業許可,對HIV檢查採用快速篩查法,檢查方法及過程嚴謹規範,但該方法目前缺乏100%準確性;其次,小穎在婚檢時有意隱瞞病情,嚴重影響醫生綜合判斷;再者,愛滋病並非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結婚是自己的選擇,給付彩禮是自願贈與,要求賠償彩禮損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鑫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婚檢機構對未能檢查出小穎系HIV感染者存在明顯過錯,也無法律明確規定愛滋病屬於禁止結婚類疾病,決定是否締結婚姻的關鍵在於男女雙方是否真正有感情,而並非是否患有愛滋病。
此外,根據「孕期38+2周」推算,兩人至被告處實施婚前醫學檢查時,小穎已懷有身孕。綜上,小鑫提出的賠償請求於法無據,不予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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