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遊覽車被摸胸猥褻!國中妹崩潰訴:不服從他會體罰…嘉義狼師判決出爐

▲▼女學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嘉義縣一名黃姓中學老師接連猥褻女學生,近日法院判決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嘉義報導

嘉義縣一名黃姓國中生物老師,竟利用指導樂旗隊學生的機會,對其中1名女生甜甜(化名)接連猥褻行為,不僅趁2人共乘遊覽車時伸手摸女學生私處,更曾在一次音樂發表會中,強拉甜甜的手摸自己下體。嘉義地院近日審結,判這名狼師有期徒刑15月,其中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在嘉義縣某國中任職的黃姓男子,2017年起開始擔任國一女學生甜甜(化名)的生物老師,並兼任她所參加樂旗隊內的指導老師,不過這段期間黃男竟罔顧師生倫常,先後對甜甜做出各種猥褻行為。

黃師2018年12月間帶樂旗隊至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遊玩,當日他在遊覽車上與甜甜同坐,途中卻一時興起,趁甜甜睡著、不知抗拒之際,將手伸進她衣服內摸胸,又或者沿著褲子破洞設計處,伸手進去撫摸她大腿外側及隔著內褲撫摸私處。

另2019年2月26日,黃師帶領樂旗隊成員至嘉義市文化中心觀看一成果發表會時,他又色慾薰心,在與甜甜同坐觀眾席角落期間,伸手拉甜甜左手,隔著褲子讓她替自己撫摸下體。學校老師在其他同學告知下得知此事,遂趕緊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檢舉,而甜甜也在家長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向黃師提告。

▲女子,女生,女性,女學生,OL。(圖/pakutaso)

▲女學生控訴,會服從老師要求,是因為擔心若不照做,老師生氣會對她體罰。(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法庭上,黃師的辯護人拿出2人LINE對話紀錄,指出甜甜曾向老師傳送「愛你」、「想你」、「吃醋」等告白話語,甚至還曾在IG上貼出與黃師充滿笑容的合照,認為雙方相處有許多充滿戀人般的打鬧情節,與本案直指黃師猥褻一事,對照下來實在有違常情。

嘉義地院審理時甜甜表示,「老師把我當成小情人,平常都叫我寶貝,對我很好」、「我服從老師的要求,是因為我怕不服從,老師會生氣,他會對我體罰」等語。

法官認為,黃男有相當社會生活經驗,身為老師本應保護學生,且他明知甜甜心智發展還未健全,性自主判斷能力也未成熟,竟還趁她睡著亂摸、猥褻,行為已嚴重違背善良風俗,也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又依犯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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