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堆高機隨意開上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日前就有一名機車騎士,被從路口開出來的推高機牙叉拐到,整台車翻了過去,車上兩個人也滾了一圈。網友紛紛怒斥,「說不能上路,但上路後又沒車牌,也沒任何東西可以檢舉」、「建議騎士以業務過失傷害提告!」。
▲事發畫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有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怒斥「今天下午,開堆高機的先生,你真的會死人啦!」從影片中可以看到,一輛在馬路上正常行駛的機車,突然被右側衝出的堆高機拐到,連車帶人360度翻滾一圈,「推高機是沒有路權的,就是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網友強調,堆高機屬於器具,不屬於機動車輛,要上路必需申請路權,包含函送使用日期、時間及行駛路線,而通常申請路權需要一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申請核准,故路上的堆高機大部分都是沒有申請許可證,萬一發生事故,公司通常都要賠很多很多,連同罰單幾乎都要賠六位數。
此事也引發熱議,「說不能上路,但上路後又沒車牌,也沒任何東西可以檢舉」、「這種的檢舉起來很累,不過成了以後都很大條」、「考堆高機的時候,老師跟課本都有說規定不可以開到外面馬路去」、「堆高機是100%不能上路的!需要用貨車運送。如果騎士重傷或死亡就是因為你這個司機貪圖一時方便。建議騎士以業務過失傷害提告!」。
實際上,相關規定顯示,「堆高機」係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動力機械」之一種,如須行駛道路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3條規定,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領用牌證,並比照第80條之規定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後,方得憑證行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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